筱埕镇人民政府、苔菉镇人民政府、黄岐镇人民政府:为加快连江渔港经济区项目的建设进度,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调整2022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33号)文,下达筱埕镇人民政府合计1795539元:连江县筱埕中心渔港港区截污工程771566元、连江县筱埕渔货市场提升改造工程1023973元,下达苔菉镇人民政府合计1852860元:苔菉上塘-茭南港间渔用通道综合提升项目1119965元、苔菉中心渔港渔用通道综合提升项目732895元,下达黄岐镇人民政府合计776672元:黄岐镇后沙渔区渔用通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776672元,现下达连江渔港经济区项目第四批中央补助资金合计4425071元,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根据连江渔港经济区建设的有关规定,组织项目实施,加强监督管理,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连江县海洋与渔业局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