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佛发改新能函〔2022〕24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评选表彰广东省节能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粤人社函〔2022〕391号)文件精神,我局同意推荐王杰民同志为广东省节能先进个人,1972年出生,1991年参加工作,现任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能源发展股股长,简要事迹:该同志在能源管理领域已深耕11年,工作经验丰富,近两年在能源“双控”工作严峻的形势下,排除各种困难努力完成能源“双控”工作,负责能源发展股工作期间,认真贯彻执行节能法律法规,热爱节能工作,在节能管理、监督执法、节能宣传培训、节能技术推广、完成“双控”工作目标等方面发挥骨干作用,公示时间: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1月12日,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