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交〔2022〕4号)文件要求,促进企业加强管理、保障安全、诚信经营、优质服务,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高要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道路货物运输企业、道路危险品运输企业、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3年1月5日起15个工作日,若各企业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向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管理总站提出(联系电话:0758-8208610),附件:1.高要区2021年度旅客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2.高要区2021年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3.高要区202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4.高要区2021年度驾驶员培训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5.高要区2021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肇庆市高要区交通运输局2023年1月5日附件1.高要区2021年度旅客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pdf附件2.高要区2021年度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pdf附件3.高要区2021年度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pdf附件4.高要区2021年度驾驶员培训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pdf附件5.高要区2021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评价结果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