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相关企业: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快西安高新区科技型企业发展,现就2022年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2022年需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区内企业均须参加入库培育,二、申报方式入库工作以企业自评在线填报的方式完成,企业登陆西安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企业服务信息平台(http://pds.trm-cloud.com/)根据提示进行填报,三、申报条件按照科技部发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条款,得分为50分及以上的企业可进行入库,四、申报时间2022年2月21日—2022年4月30日,五、申报须知成功入库企业需在两个年度内(入库年及入库下一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获证后即为出库,未在两个年度内获得证书企业将不再受理入库培育,且不予享受西安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入库成功企业可在下年度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政策受理期内申请相关奖励政策,经入库培育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可在下年度西安高新区信用金融服务平台政策受理期申请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