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对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接送省外员工返岗的包车费用,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对每个工作站给予一次性10万元就业服务经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我市企业引进人才和劳动力(含首次在南平就业),按赴省内市外每家不高于300元、赴省外每家不高于1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用工服务补助,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按每人1000元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支持行业协会、社区(村)基层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企业等用好“南平人才网”等用工调剂平台,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调出员工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万元的一次性用工调剂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补助资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