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设立工作,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具有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及其他后勤保障,三、申报程序(一)省属企业、省直部门所属单位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政府直属单位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其他申报单位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同时填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二)省直相关部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各单位申报材料按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并形成书面推荐材料,汇总填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论证评议,四、有关待遇(一)设立基地的单位参照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模式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二)优先推荐设立基地的单位申报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推荐工作,(二)请省直相关部门、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推荐材料、《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以上材料均一式一份)连同电子版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人才开发处,联系人:刘杰联系电话:024-22959122(传真)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77号507室邮政编码:110013电子邮箱:lnrstzjc@126.com附件:1.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2.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科学技术厅2022年12月26日附件:1.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docx附件:2.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情况一览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