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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香洲区人民政府 | 2023-01-03
珠海市香洲区卫生健康局珠海市香洲区财政局2023年1月3日珠海市香洲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扩大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资源覆盖面,享受政府补助的机构能按照普惠性托育服务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和管理政府资金补助,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标准》对申报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组织评审,第十四条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托育服务机构签订《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协议书》确定,第十六条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按照《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标准》对申请机构进行评审并择优确定补助机构,由属地镇(街道)汇总审核辖区内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申请材料并填报《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补助年度汇总表》报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第五章资金申请及拨付第二十一条财政补助资金的申请流程: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要求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申请表》《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月度统计表》,(一)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符合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在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按要求向属地镇(街道)提交《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申请表》,(二)运营补助:符合享受财政补助资金的社会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自签订协议起每月汇总收托情况,由属地镇(街道)将辖区内财政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的财政补助金额(含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运营补助)进行审核核算,(三)由卫生健康部门将核定确认后的辖区内财政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情况汇总,第二十六条享受政府补助的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奖励补助资金优先用于办托质量提升,附件:1.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评估标准2.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申请表3.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4.珠海市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协议书5.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协议书6.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资金申请表7.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运营补助资金月度统计表8.珠海市政府补助类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申请表9.珠海市退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申请表相关链接:图解《珠海市香洲区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认定与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相关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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