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财政局《关于印发宿迁市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宿财社〔2020〕59号)和《关于做好市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宿人社发〔2020〕42号)文件精神,经培训学院申请,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审核,现将符合培训补贴条件的人员名单及资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27-88859630附件:1.(2021132016)补贴人员明细2.(2021132080)补贴人员明细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