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级期间办理专利业务具体时间安排及相关事宜说明如下:1.开通“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1月11日12时,2.启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移动端1月11日12时,3.启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1月11日12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以继续办理此前已经在CPC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和CEPCT离线电子申请客户端提交的业务,1月11日12时至26日0时期间,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接收和下载1月11日前发文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对于电子申请客户端办理专利业务的用户,1月11日12时至26日0时期间,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接收和下载1月11日前发文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通过原电子申请客户端(CPC、CEPCT)接收和下载1月11日后的通知书、决定和专利证书,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申请、PCT国际专利申请、外观设计国际申请、PCT进入国家阶段申请、专利复审请求、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和其他有关文件,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以收到国家申请的“电子申请回执”、受理通知书或者“拒收回执”等,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费减备案,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专利事务服务相关业务,通过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的用户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页版办理缴费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