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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

洛阳市金融工作局 | 2022-12-30
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向消费者提供金融产品或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保险机构,第三条银行保险机构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主体责任,第五条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为实施监督管理,第八条银行保险机构董事会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最终责任,第九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机制,第十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披露机制,第十三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机制,第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培训机制,第十八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机制,第二十六条银行保险机构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过程中,第二十七条银行保险机构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时,第六章保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第四十二条银行保险机构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银行保险机构不得因此拒绝提供不依赖于其所拒绝授权信息的金融产品或服务,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第五十三条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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