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青委发〔2019〕22号)、《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19年新认定省级企业研究院名单的通知》,经企业申报、县科技局审核、班子研究并公示无异议,决定对以青田新机电器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为依托的省级企业研究院进行补助,共计贰佰万元整,请有关单位将收款收据寄送到县科技局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开具收据的交款单位:青田县科学技术局,款项内容:省级企业研究院补助,收据背面请注明开户名、账号、开户行、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系人:朱建广,联系电话:6816005,地址:鹤城东路285号塔山大楼12层1215室,附件:具体补助情况表青科[2022]1号附件:具体补助情况表.xlsx青田县科学技术局2022年1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