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5号),肇庆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肇庆市中心支行、中国储蓄银行肇庆市分行《关于进一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肇人社发〔2015〕110号)等有关文件政策规定,我局对2022年第三季度怀集县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受理核审,现根据有关文件政策规定对相关申请事项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5日,共3个工作日,如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可于2023年1月5日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单位名义反映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公示受理电话:0758-5593031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怀集县经普惠金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名单2、2022年第三季度怀集县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贷款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员名单怀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30日附件:1.附件12022年第三季度怀集县经普惠金融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人员名单.xls2.附件22022年第三季度怀集县有失业保险参保记录贷款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申请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