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第六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科学界定、合理下放职称评审权限,自治区标准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标准,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第二十二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第二十四条各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当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及申报人员专业情况,合理设置评审通过率,科学设置评审通过率,按照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确认公布,经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各系列或者专业职称工作管理部门申请,第五章评审服务第三十六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建立“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第三十七条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依托“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开展职称申报、审核、评审、公示、备案等工作,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三十九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第四十九条本办法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