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大中型企业人事(人力资源)部门: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我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2022年12月1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高级研修项目)管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高级研修项目是指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是高级研修项目的综合管理部门,第四条各主管部门及各地(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推荐、业务指导、组织实施等工作,第五条承办单位负责高级研修项目的计划安排、课程设置、教学管理、经费使用等具体实施工作,第八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结合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以往项目实施情况,第九条承办单位按照高级研修项目实施要求,承办单位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将高级研修项目的总结报告、学员名册、经费决算表、学员满意度测评统计表、影像资料等材料报送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培训证书》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第十九条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直接或委托有关部门,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70号)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