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进一步促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一)强化协调推进,加强全区对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领导,协调推进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配置全区农村集体资金、土地、项目等资源要素,二、盘活农村集体存量资金资产(一)释放存量集体资金,三、拓展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一)扩大资金的整合效益,鼓励区(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就近及本土优势,权属转移至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支持和保障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应整合镇村集体自有发展资金和各类涉农财政补贴资金共同服务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优先保障工业建设用地指标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倾斜,对统筹使用存量集体资金、二次开发集体物业资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强化发展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