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2年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绩效评估的通知石科平函〔2022〕2号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根据《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石科规〔2020〕3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局拟于2022年12月开始对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近三年(2019年-2021年)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范围2013年(含)之前批准建设并通过验收的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和2021年市级绩效评估不合格及缓评的中心均需参加,二、评估内容、时间及程序(一)评估内容本次评估主要对技术创新中心近年以来的建设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由参加评估的中心通过“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在线填写,进入“石家庄市科技业务办理服务平台”中的“石家庄市科技创新平台管理系统”,使用依托单位在原“科技计划网上管理平台”注册过的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在线填报《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3.依托单位、归口管理部门逐级审核《绩效总结报告》、佐证材料,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0日,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21日,四、评估结果确定市科技局根据《石家庄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专家组给出的绩效评估分数,由依托单位在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限期一年进行整改,83837242市科技局平台科:85069136附件:2022年市级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名单石家庄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