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农业“双强”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苍农〔2022〕140号)和《苍南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操作规则(修订)》(苍农〔2022〕74号)等文件规定,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对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开展验收,项目经过专家组资料审阅、现场核查及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计、审价(评估),现将项目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附件:2022年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验收情况表苍南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30日附件:2022年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验收情况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单位项目实施承担单位验收结果1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灵溪镇人民政府苍南县法飞农机专业合作社、苍南沪山中片水稻专业合作社、苍南县灵溪镇必栋农机专业合作社、苍南县溪权水稻专业合作社、苍南县艺峰农业专业合作社2022年12月12日,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灵溪镇人民政府承担的苍南灵溪“瓯越鲜风”水稻农业产业园项目进行验收,查阅了相关验收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并听取了建设单位实施情况的汇报,形成以下验收意见:一、项目单位提供的验收材料基本齐全,项目单位实际完成建设内容:田间机耕路硬化946m,育秧大棚(连栋)3000㎡,育秧大棚(单体)7000㎡,农业无人植保机1台,进一步提升产业园的农田基础设施水平和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能力,项目单位已完成了项目实施计划任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