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2.健全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机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丰富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方式,提升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研人员项目比例,(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二、打造体系化基础研究力量4.搭建基础研究平台体系,打造若干省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重点人才培养方面予以支持,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在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自主设定研究方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及省直有关单位)5.强化基础研究支撑条件系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6.提升高校院所基础研究能力,(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林科院)7.引导企业参与应用基础研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三、畅通基础研究成果转化机制8.建立基础研究与成果应用贯通机制,加大对科学设施和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领域的中长期融资支持,支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承担单位从基础研究成果转移转化所获净收入、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提取60-95%奖励给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团队,(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金融监管局、省教育厅)四、加大基础研究人才培养力度9.梯次培育基础研究人才,加大省“双千计划”、省主要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等人才项目中从事基础研究人才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