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发改委《关于印发赣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市级补贴资金管理及发放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市财建字〔2017〕179号)文件要求,截至2021年12月,崇义县发改委、崇义县财政局共受理、审查符合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市级补贴申报条件单位12家,申报充电桩数量320根,补贴金额为142.04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8日,如有疑问,请联系崇义县发改委,联系电话:3820677,附件:崇义县申报2020年度市级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统计表崇义县发改委崇义县财政局2022年2月22日崇义县2020年度市级充电设施补贴资金项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