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834号)的要求,我市拟变更1家生猪、仔猪、母猪及饲料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价格监测定点单位管理的办法》,现将拟执行广东省价格监测任务的定点单位信息及信息员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2月23日至2022年3月1日(共七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反映,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760-88325592地址:中山市东区松苑路1号市政府大楼市发改局536室附件:中山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公示表(中山市白石猪场限公司)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2月22日附件下载:附件:中山市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及信息员公示表(中山市白石猪场限公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