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将北京市三里屯商圈等12个商圈和三里屯太古里南区等16个商店确认为“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和“全国示范智慧商店”(以下简称示范商圈、示范商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发挥带动作用各示范商圈、示范商店要珍视荣誉,各示范商圈要积极顺应消费需求变化,持续优化智慧设施、智慧服务、智慧场景和智慧管理,二、提升城市商业能级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将发展智慧商圈、智慧商店与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等工作有机结合,持续深化城市商业提升行动,要强化步行街的提升引领作用,打造城市商业发展标杆,要发挥智慧商圈、智慧商店的平台作用,三、持续推进示范创建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借鉴全国示范商圈、示范商店的典型做法,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四、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各示范商圈、示范商店要及时总结工作做法和成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持续总结提升,及时协调解决示范商圈、示范商店发展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联系人:流通发展司陈程电话:010-85093741邮箱:Ltchengshi@mofcom.gov.cn附件:首批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全国示范智慧商店名单商务部2022年12月29日附件政策解读请点击:http://www.my.gov.cn/public/content/42054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