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春运工作专班组织制定了《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部署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全文如下: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指南为切实做好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2023年综合运输春运期间铁路、公路、水运、民航、邮政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落实防疫措施,督促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强化个人防护意识,与社会面接触较多、客流量大的综合客运枢纽及客运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等场所一线从业人员,交通运输经营单位建立从业人员涉疫台账,将交通运输场站一线从业人员(含保洁员)、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一线从业人员、驾驶员、船员、乘务员、邮政快递一线从业人员、通航建筑物一线从业人员、公路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从业人员、登临国际航行船舶的引航员和作业人员、进口冷链货物直接接触装卸人员等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纳入“白名单”管理,加强交通运输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日常公共卫生管理,降低自身及家人感染风险;引导春运期间出行人员加强个人健康监测,统筹驾驶员、调度员、场站服务人员、船闸及升船机运行人员以及引航机构、货运枢纽、邮政快递一线从业人员等关键岗位力量,各地要统筹本地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班线客运企业、旅游包车企业及重点货运企业人员力量、运力资源,交通运输经营单位要针对从业人员大面积感染,确保春运期间重点枢纽场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关停、重要运输通道和线路服务不中断、重点物资运输不断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