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各有关单位: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同意筹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的批复》(新市监量函[2022]19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XJ/MTC07)(以下简称“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是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的统一监督管理下,在电磁计量管理范围内,二、委员条件(一)电磁计量相关领域的技术骨干或技术专家,熟悉本专业领域技术和管理工作,(二)从事电磁计量相关工作5年(含)以上的在职人员,(三)原则上具有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计量管理职务,可放宽至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对应的计量管理职务,(四)其他条件参见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二)委员候选人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并快递至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四、秘书处联系方式秘书处挂靠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地址:乌鲁木齐市河北东路188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测试研究院(830011)联系人:罗雪芳0991-3191585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章程附件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计量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磁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