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川发改赈〔2022〕709号)精神和有关工作要求,现将相关事项予以公示,本公示期10天(2022年12月29日-2023年1月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监督电话:0836--3126436意见收集人:黎萍通讯地址:泸定县泸桥镇红军路320号附件:泸定县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解表泸定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12月29日附件:泸定县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分解表序号建设地点项目名称资金额度(万元)预计发放劳务报酬情况预计带动当地农村群众务工人数计划下达文号建设内容乡(镇)村金额劳务报酬发放占比(万元)(%)(人)1得妥镇南头村泸定县得妥镇南头村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3907820%80川发改赈〔2022〕709号、甘发改〔2022〕722号、泸发改〔2022〕432号对南头村约12.6公里灌溉渠进行重建,沟宽40cm,高40cm,安装沟盖板约1公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