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2.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4.加强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二)优化大学生创新创业环境5.降低大学生创新创业门槛,(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6.便利化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7.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保局、各市〔州〕人民政府)(三)加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建设8.建强高校创新创业实践平台,(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州〕人民政府)9.加强创新创业基地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四)全面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10.继续加大支持力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六)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14.完善成果转化机制,督促指导各高校加强面向大学生的科技成果转化培训课程建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各市〔州〕人民政府)15.强化成果转化服务,(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税务局、各市〔州〕人民政府)(七)办好相关创新创业大赛16.健全完善活动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各市〔州〕人民政府)17.加强对优秀项目支持,(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各市〔州〕人民政府)三、保障措施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发展改革、科技、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医保、税务、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单位和各高校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医保局、省税务局、贵州银保监局、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