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吉财税[2019]221号)精神,根据《关于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长就[2020]19号)文件,《关于落实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吉人社联[2021]80号)现对申请认定单位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8日至2022年12月30日,联系单位:公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6292606联系人:戴玉伟韩元鹏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