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12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贵港市支持汽车及新能源电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2年修订)为进一步支持我市汽车及新能源电动车产业发展,决定对《关于支持汽车及新能源电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进行修订,对获得国家、自治区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国家、自治区认定的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港北区人民政府、覃塘区人民政府)三、支持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对列入自治区“双百双新”产业项目计划的重大优质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的固定资产投资补助,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和5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优先给予汽车、新能源电动车企业续贷周转金支持,且年内对贵港市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汽车整车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且年内对贵港市地方经济贡献总额达500万元以上的汽车专用车和新能源电动车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给予每款车型5万元奖励,对单家新能源电动车企业奖励总额不超100万元,单次单家企业补贴不超过5万元,单家企业年度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九、附则享受本措施的企业指汽车、新能源电动摩托车、新能源电动自行车整车企业及零配件生产企业,《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汽车及新能源电动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贵政办通〔2021〕44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