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我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使用效率,根据《常州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财政补贴办法》(常工信产业〔2022〕325号),一、补贴方式通过发放充电消费优惠券的方式,对消费者使用“常州行”APP-“常电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充电发生的费用给予补贴,消费者在平台充电消费支付时予以满减抵扣,二、补贴时间自本细则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底前,三、资金兑付清算补贴资金实行“总额控制、预拨兑付、据实清算”,活动开展前预拨部分补贴资金至常州市市民卡建设有限公司(常州行APP运营企业),活动开展期间视优惠券阶段兑付情况补充拨付部分补贴资金,活动结束后对优惠券实际兑付情况予以审核清算,(二)一次充电只可使用一张优惠券,(四)鉴于新能源汽车充电计费系统的特殊性,单次充电消费金额不高于充电开始前的账户余额,账户余额高于拟使用优惠券面额1元以上,本实施细则由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常州市财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