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3月1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眉山市彭山区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使用实施方案》的批文[2022]32号”,按程序实施完成后,2022年12月26日经区农业农村局班子会议同意对2022年全区村级防疫人员拨付彭山区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62.955万元,(大写:陆拾贰万玖仟伍佰伍拾元整),现对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花名册进行公示,附件: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花名册公示时间从2022年12月28日—2023年1月6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与彭山区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电话:37633826特此公示.眉山市彭山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