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华兴燃气有限公司: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汉源县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若干政策措施,按照《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22〕38号)文件精神,现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水费政策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当月水费结算日前5日,向县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提交当月水费欠费缓缴申请,供水双方在当月水费结算日前签订缓缴协议,二、电费政策雅安市汉源县电力公司供电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向雅安市汉源县电力公司提交当月电费欠费缓缴申请(转供电主体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供用电双方在当月电费结算日前签订电费缓缴协议,三、气费政策汉源县华兴燃气有限公司供水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当月气费结算日前5日,向汉源县华兴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供水提交当月气费欠费缓缴申请,供气双方在当月气费结算日前签订缓缴协议,附件:雅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雅发改价格〔2022〕38号)汉源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6月16日附件:雅发改价格〔2022〕38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水用电用气实行“欠费不停供”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