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畜牧站《关于兴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核查验收结果审核意见的报告》,2022年12月7—9日,广西贝尔森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实地对兴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进行自治区级核查验收,并于12月21日对兴安县补充提交的项目材料进行了集中审议,专家组严格按照《广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自治区(省)级考核验收销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专家组通过听取人民政府项目实施工作汇报,并采用“实地测量+无人机探查”方式对随机抽查的子项目实地核查,专家组一致同意兴安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通过自治区级验收,并出具了验收意见,公示期7日,2022年12月28日至2023年1月3日,请于2023年1月3日前向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须署真实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