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2〕19号)、《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保就业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88号)及《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将对符合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的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338家企业以“免申即享”的方式拨付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不纳入“免申即享”范围,须通过自主申报为本单位或实际用人单位联合申报,补助资金拨付至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需在资金到账5个工作日内拨付到实际用人单位,欲申报单位请于12月30日前线上提交以下资料(详情请致电58526069咨询):1.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2)2.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3)3.单位对公账户账户信息表(详见附件4)纸质资料请于2023年1月3日-1月15日内由申报单位到湘潭市市民之家北栋1楼A236号窗口进行补交,对公示有异议的用人单位,请及时致电市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基金事务科,一次性扩岗补助是指企业吸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就业,可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补助,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止,湘潭市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12月22日附件1:湘潭市市本级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第六批)企业名单.xlsx附件2:承诺制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docx附件3:2022年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