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验收对象2020年立项的市科技计划项目,一次性告知承担单位补充完善验收资料,项目承担单位对纸质验收材料与网上材料一致性负责,并将专家验收意见报市科技局项目管理处室审核,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验收通过的提醒后自行在线打印验收证书,原则上专家组专家要求为:同行业、非本单位或直属单位、高级职称级别,项目承担单位应在单位内部公示项目经费决算和项目验收报告,将本单位验收材料报送函上传系统,备案的纸质验收材料(附件3)包括:(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备案表》(A4纸双面打印,(2)项目验收备案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项目承担单位收到验收通过的提醒后自行在线打印验收证书,形式审查通过后,请于2023年3月4日前将纸质验收材料(务必按要求签字盖章)送达或快递至项目中心,如不能按期开展验收,应在任务书签订的项目截止日期前向项目中心提交延期验收申请(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