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及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经审核,以下17人属2023年1月新增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人员,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本地失业人员及跨省转入人员发放标准为1576元/月.人,省内跨市转入人员发放标准以转出地待遇标准为准,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如对人员身份或待遇期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联系电话:0832-6105062附件:2023年1月新增失业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公示内江高新区就业和社会保障中心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