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政发〔2022〕14号武穴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武穴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工业“亩均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关于武穴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推进工业“亩均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已经武穴市人民政府九届1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2022年12月8日关于武穴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推进工业项目亩均评价体系,现就武穴市工业项目准入评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则(一)指导思想,项目准入评价坚持“规划引领、产业导向、产业集群、资源节约、生态环保、科技创新、人才创新”的原则,(4)工业用地转让项目企业用地面积在50亩以下(含)的原则上必须整体转让,附件:附件1武穴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标准.docx附件2项目准入流程图.docx附件3武穴市工业招商主导产业分类表.doc附件4工业投资项目准入审查意见书.docx附件5工业投资项目情况表.docx附件6工业投资项目安全生产基本情况表.docx附件7工业投资项目“标准地”使用协议.docx关于推进工业“亩均绩效评价”的实施意见为推进工业亩均绩效评价体系,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办法(一)评价范围全市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工业企业,(存在出租行为的企业计算得分时可将承租企业中符合产业导向且独立核算的数据并计至土地使用权拥有者企业)企业综合评价得分=X权数)+加分(四)类别设置根据企业评价年度各项考核指标数据,(2)B类鼓励提升类:综合评价得分在行业内排名30%-75%(含)之间的规上企业,③当年列入省重大产业项目或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企业加5分,由市工业投资准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予以调整,三、加强企业分类精准指导1.优先发展A类企业,各镇(街道)、园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与应用工作,附件: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说明附件综合评价指标计算方法说明(一)亩均税收(单位:万元/亩)亩均税收=实缴税金/土地面积(二)亩均销售(单位:万元/亩)亩均销售=销售收入/土地面积(三)亩均增加值(单位:万元/亩)亩均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土地面积(四)单位能耗增加值(单位:万元/吨标煤)单位能耗增加值=工业增加值/总用能(五)单位排放增加值(单位:万元/吨)单位排放增加值=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