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我市2022年第二批申请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已经获得国家高企认定办公告(名单详见附件1),目前,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已制作完成,并发放至各区科技局,一、领取方式请相关企业按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联系区科技局有序领取证书,二、联系方式三、所需材料请携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原件(见附件2)和领取人身份证原件,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第十六条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第十九条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附件:1.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附件:1.2022年认定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pdf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回执.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