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二、服务对象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自然人三、办理条件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及关联的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理条件,及时为符合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全部进行参保登记,五、办理时限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窗口在接到有关申请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六、收费依据及标准“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所含事项办理过程中不收取费用,在申请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窗口,在主题集成服务专区中“申请困难人员救助”服务中查询,在“申请困难人员救助”服务中查询,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窗口提出书面申请,点击“申请困难人员救助”进行申请,(二)受理“申请困难人员救助”服务专员对申请人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初审,由联办部门工作人员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办理,民政部门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给付、特困人员供养给付、临时救助给付、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业务,人社部门负责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业务(如申请人无失业人员登记信息,联办部门应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困难人员救助”主题集成服务窗口(服务专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