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新党发〔2022〕9号)有关部署,自治区科技厅研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自治区科技厅2022年12月26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推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的部署要求,在重点领域高标准、高质量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二、建设类别和重点任务(一)建设类别技术创新中心分为领域类和综合类:1.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围绕落实自治区科技创新重大战略任务部署,2.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围绕落实区域发展战略和推动重点区域创新发展,三、组建条件和程序(一)建设主体建设主体由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四)组建程序1.统筹布局:自治区科技厅围绕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3.方案论证:自治区科技厅对符合组建条件的技术创新中心,四、管理运行(一)管理职责1.自治区科技厅是技术创新中心综合管理部门,(3)组织开展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情况年度报告和绩效评估,2.各地州市人民政府(行署)和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是技术创新中心的主管单位,3.相关专业机构受自治区科技厅委托负责技术创新中心日常管理与服务等相关支撑工作,4.自治区科技厅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对技术创新中心实行动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