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经信产数〔2022〕148号文件有效性:有效各区(县、市)经信局,各管委会经信部门: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打造全球智造创新之都的战略部署,加快推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数字化改造全覆盖,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72号)、《宁波市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技术大改造行动计划(2020-2022)》(甬工强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批)的通知》(甬经信产数〔2022〕125号)等文件要求,经企业申报、各地经信初审、综合评定和网上公示等程序,现公布2022年度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批)(具体名单见附件),各地经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协调、管理及验收工作,项目实施单位要认真落实项目责任制,按建设内容要求扎实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并纳入统计数据,附件:2022年度宁波市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项目(第二批).doc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2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