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肉牛引进和优质精液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吉牧联发[2022]1号)文件精神,对国外、省外引进肉母牛的养殖企业、场(户)进行补贴,经养殖场企业、场(户)申报,拟对以下符合文件补助标准的养殖企业、场(户)进行补贴:1、榆树市粒粒丰机械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委托北京卓越富铭进出口有限公司从乌拉圭进口海福特青年母牛,并于2021年11月15日至11月24日从河北省沧州市黄骅市海兴县中澳农牧张渚进境动物隔离场引进乌拉圭海福特青年母牛280头,拟对该合作社从国外引母牛,按照每头3000元标准进行补贴,2、榆树市秀水镇富增养殖家庭农场自2021年5月、7月、8月份先后从辽宁新民市二哥安格斯牧业有限公司引进安格斯怀孕母牛57头,现已产犊48头,按照文件精神,拟对该家庭农场见犊补母每头补助1000元标准进行补贴,即2月21日-2月27日,可直接向市畜牧业管理局举报,市畜牧业管理局将对举报的单位进行核查处理,接待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举报电话:0431-83747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