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湖南省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发〔2017〕50号)、《湖南省进一步促进就业工作二十条措施》(湘政发〔2018〕30号)精神,经审核,雷柏青等4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期2022年2月21日至25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人员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区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纪检部门反映情况,反馈电话:区就业服务中心分管领导陈女士2225701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财务股(基金监督股)何女士2167106北湖区失业保险2021年12月技能提升补贴(第二批).xls北湖区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