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办质〔2022〕11号)文件要求,经自主申报,南通市地标保护工程领导小组现场审核,申报评审,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2日至28日,请与南通市农业农村局联系,联系地址:南通市崇文路2号,反映情况和问题,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的取消其认定资格,南通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