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6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6号),现就我市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含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与申报专业在我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简称用人单位),执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6号)(附件1)、《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东人社发〔2022〕67号)(附件2)相关规定,申报人应根据自己的专业技术岗位,对申报材料准备不充分或有其他应参加答辩情况的人员,不参加答辩的视同评审不通过,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二)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审核:1.不符合评审条件,五、评审收费评审收费按《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收取:初次职称考核认定费280元/人,申报人本人或者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到市职称联络点领回申报材料,七、有关政策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有关政策解读详见《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附件6),其中2022年度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申报(含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按《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交人〔2022〕526号)(附件7)执行,联系电话:0769-22002832)附件1: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pdf附件2:关于做好2022年度我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附件3:市评职称申报流程.wps附件4:职称评审申报材料参考目录.wps附件5:初次职称考核认定申报材料参考目录.wps附件6:关于2022年度职称评审具体工作的政策问答.wps附件7: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