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贵单位呈报《连城县政府投资市政(房建)类项目立项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申请表》及附件收悉,原则同意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南坑工业路建设项目,现具体批复如下:一、项目名称:连城县环保科技产业园南坑工业路建设项目,(项目编码:2211-350825-04-01-616808)二、建设地点:连城县文亨镇竹岗村,三、建设单位:连城县文亨镇人民政府,四、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长600米,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1597万元,六、项目建设工期:七个月,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福建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八、请项目业主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2016年第44号令)、《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的行业目录》(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等有关规定,落实相关措施,九、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十、请进一步细化建设内容和规模,落实资金和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