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援企稳岗促就业九条措施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46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失业保险政策落实情况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福建省失业保险明细数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及企业信用比对,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现将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四批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龙岩市永定区2021年度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第四批企业名单)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至12月28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在工作日时间向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97—5836191龙岩市永定区劳动就业中心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