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博罗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石湾镇预下达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项目)》经博罗县自然资源局批复同意(批准编号:4413222022001),现将本次预留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一、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的原因和依据规模来源于《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未使用预下达规模并重新调整分配的函》(惠市自然资函〔2022〕123号),本次预留规模使用可保障石湾镇城镇建设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空间,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二、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情况本次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11.3333公顷,共5个落实地块,位于博罗县石湾镇源头村、白沙村,落实地块均为限制建设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后,均调整为允许建设区,三、主要控制指标变化情况本次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使用的是新一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预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四、批准机关:博罗县自然资源局五、批准时间:2022年2月21日六、公告方式在博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石湾镇、源头村、白沙村张贴公告,附件:落实地块调整前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pdf博罗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