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及《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2018)、《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建城〔1997〕45号)、《节水型社区评价导则》(GB/T26928-2011)要求,我市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创建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提高,为表彰先进,更好地发挥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的示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授予福州素华食品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节水型企业”称号、福建省立医院等14家单位“节水型单位”称号、皇庭名郡等7家小区“节水型居民小区”称号(详见附件),希望获得称号的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继续巩固扩大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建设,各用水企业、单位、居民小区加强日常用水节水管理,积极参与节水型载体创建活动,推广使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器具,共同推进我市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专此附件: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福州市城乡建设局2022年12月15日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名单一、企业1.福州素华食品有限公司2.福州素天下食品有限公司3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二、单位1.福建省立医院2.福建省立金山医院3.福州市琴亭湖公园管理处4.福州市第七医院5.福建省来美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来美琪酒店)6.福建悦孚智能科技有限公司7.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福州富力中心)8.福州泰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西区)9.福州泰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福州东二环泰禾广场B5区块)10.福建省金鸡山温泉疗养院11.福建恒力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12.福建众泰文化创意有限责任公司(芍园里文创园)13.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梅峰院区)14.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本部)三、居民小区1.皇庭名郡2.皇庭美域3.皇庭丹郡4.龙汇御景5.龙芝嘉华6.永荣拉斐郡(一期)7.永荣拉斐郡(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