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动植物疫病防控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15号)和《福安市农业农村局福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福安市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任务的通知》(安农〔2022〕162号),经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验收并通过,现转下达202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项目补助资金12万元,其中:福安市联丰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穆阳果农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雨田山庄种植专业合作社、福安市兴廉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芹之洋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各2.40万元,支出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后续管理,确保示范效果,福安市财政局福安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