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设立)影视企业作为第一出品方摄制与大同有关的影视作品,分别给予每部30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获得奖项的影视作品根据电影节的权威性、影响力和奖项的重要性给予相应奖励,单部影片最高奖励不超过300万元,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部作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单部作品最高奖励不超过100万元,每部作品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贴息支持1、引进(设立)影视企业投资的重大影视产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