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陕西省发展改革委投资咨询评估管理办法》,省发展改革委确需发挥相关工程咨询单位专业力量开展的投资咨询评估工作,委托“短名单”内机构承担投资咨询评估任务,限于省发展改革委核准或核报省政府、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申请报告,2.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管理的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评估、投资效益评价,第三章咨询评估机构管理第八条申请承担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申请承担省发展改革委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等相关业务咨询评估任务的评估机构,第九条省发展改革委对承担投资咨询评估任务的咨询机构实行“短名单”管理,确定“短名单”的程序是:(一)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各处室业务需求,省发展改革委有权将相关机构从“短名单”中移除,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发现评估机构隐瞒需回避事项的,应在规定时限到期日的5个工作日之前向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书面报告有关情况,第六章咨询评估过程管理第二十二条咨询评估机构应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的委托要求开展咨询评估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主办处室应通过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一体化平台对咨询评估机构专业能力、选取专家情况、沟通协调能力、提交报告的时效性及评估报告质量进行评价,省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会同主办处室对首次评价结果为较差的咨询机构。